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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将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网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

博士后网上填报时间5月10日-5月31日。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申报时申请人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选派工作流程、项目指南、申请条件、外语合格条件、所需材料清单等内容详见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

各学院申请人请提前联系说明申报情况,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博士后申请人请于5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1、附件2提交至国际交流中心(外籍专家公寓楼一楼北头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我中心将统一为申请人出具推荐公函,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656560


河北经贸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