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年“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带头树立务实、清廉、治家新风。同时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维护校园稳定、安全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三个严禁”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他律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内在追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委员和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既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管住“绝大多数”,将工作对象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教师。校纪委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将严查快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和校医院党支部要将“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分别于5月9日和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作邮箱jmdxjwb@163.com。

举报邮箱:jmdxjwb@163.com

举报电话:87655017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