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安〔2018〕47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校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和《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宣贯范围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党政领导干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贯彻《规定》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度,强化单位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宣贯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集中宣贯活动。
 
四、宣贯方式
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宣传活动,让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学习《规定》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专题学习。要组织集中学,将《规定》和《实施细则》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地对《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传达学习。全员覆盖学,做到全员纳入、全员参与,层层传达、层层学习,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结合实际学,结合分管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尽责。
(二)开展宣讲解读活动。要组织集中宣讲活动。校党委将召开全校宣传贯彻会议,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进行宣传贯彻。各部门、各学院也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宣贯会议,指导和带动本部门、本学院做好宣贯工作。
(三)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组织部要把《规定》和《实施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结合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活动开展培训。
(四)创新宣传方式。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学校“两微一号”、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综合新闻网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各部门、各学院要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展板、宣传单等媒介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实施细则》全面贯彻了中央《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量化具体的要求,是我校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南。对此,各部门、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研究部署,扎实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成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董兆伟对宣贯工作全面负责,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建平抓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宣贯工作。宣贯工作是本学期全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需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学院要成立宣贯领导小组,将宣贯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保障落地。
(三)迅速开展宣贯。各部门、各学院要制定细化宣传贯彻方案,要结合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规定》精神的学习纳入本部门、本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至少组织一次《规定》专题学习会,普及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请各单位在9月24日前,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情况。请将电子版发到邮箱huzhuoli@126.com,纸质版盖章提交到一办331室。
联系人:胡卓理
电  话:87655637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