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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加强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处级单位:
省委省政府最近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学校制定了开展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并对我校作风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好文件精神,切实促进全校教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现就加强工作纪律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全校所有部门、单位(下简称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检查起始时间:自2016年3月28日起。
二、检查重点
1.迟到、早退现象;
2.中午用餐时间、乘坐班车时间;
3.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外出;
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专任教师上下课时间及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的情况。
6.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督查方式
1.单位日常检查及考勤报送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管理办法,认真如实审核签报考勤登记表,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
2.学校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由人事处、纪检委(监察处)、教务处等部门组成工作纪律专项检查督查组,采取常规检查和临时抽查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及时公布,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责任追究
工作纪律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内容。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经贸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对于本单位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及存在的突出工作作风问题,将一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有关要求
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规范,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视频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专任教师须按教学科研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须参加集体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广大教职工要保持电话等通讯方式的畅通,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认定。